根据近日公布的《南京市2007-2011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》,新增加公务员和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均不低于30%。这个新出台的工作规划还要求,今后5 年,市级和区县的党委、人大常委会、政府、政协领导班子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。
来源:新华每日电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