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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参加“三支一扶”毕业生报考省公务员加3分

南方网讯    到农村去,到基层去,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。眼下,正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时期。记者今日(10日)从省人事厅获悉,《广东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实施方案》日前正式出炉,全省计划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“三支一扶”工作,目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。   

    07年全省招募800名毕业生参加“三支一扶”工作

    我省从06年开始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工作,去年共招募126名高校毕业生。今年,我省“三支一扶”岗位需求增长,据统计,各地仅需求支教、支医的岗位就达到4000余人。全省计划招募800人,其中,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类、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为招募重点。   

    目前,招募报名工作已经开始。凡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(其中,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),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均可报名,但专科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,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。省内高校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,外省高校广东生源毕业生到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报名,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18日

    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三年内报考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

    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,参加“三支一扶”的高校毕业生,将在公务员考录、事业单位招聘、工资待遇、工龄计算、学历教育等方面得到适当优惠。具体优惠政策如下:

    一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,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,笔试成绩加3分;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,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   

    二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,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,可以适当加分,其中,参加县、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,笔试成绩加10分。参加地级以上市、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,笔试成绩加5分。   

    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,进入考核阶段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。

    三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,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,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,经本人自愿、单位同意,并报所在地县(区)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,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。   

    四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,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(乡)及镇(乡)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,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,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。   

    五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,在山区县及以下单位就业的,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,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(或薪级工资)高定2档。如5年内调离原工作单位,到珠江三角洲地区7个市(不含山区县)工作或到其他地级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(不含派驻县、乡(镇)的单位)工作的,其高定的2档工资予以取消。   

    六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,其服务期限,计算为工龄。   

    七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到山区县和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,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,在坚持业绩、水平、能力要求的前提下,五年内可免试职称外语、计算机。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,其服务期限,可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年限。   

    八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,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,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、管理类和证照类费用。   

    九、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,可根据其个人需要,提供2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。   

    十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。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对采用定向委培参加研究生考试,并签定毕业后到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工作3年以上协议的,经初试总分加10分后,成绩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    十一、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的,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。

 

来源:南方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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