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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惊涛: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之我见

北京国际商务学院  刘惊涛 

    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备考渐渐升温,如何应对常识判断部分是广大考生需要仔细分析并加以解决的难题。

    参加过2007年中央、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考生,除了感觉到试题的难度较往年略有增大之外,变化最大的莫过于其中的常识判断部分违反了“常识”——2007年的常识判断试题全部是法律,试题涉及面广,涵盖了主要的法律、法规,而且难度有所加大。试题一出,考生之中欢呼雀跃者有之,垂头丧气者甚多。为何?因为常识判断的法律试题,对于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的考生而言,大部分的试题,也只能采取某些名家所言的解题技巧——猜测法或者印象认定法,说开了就是瞎猜!相反,对于法学院的考生而言,尽管试题有些难度,个别选项的设计也让人有雾里看花之感,但是要选出正确选项却不费吹灰之力,因为常识判断的定位使然。摆在非法学专业考生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是: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大幅提高自己的法律常识成绩?

    任何的学习,其实是没有捷径可走的。但学习的方法却有得当与否之说。仔细研究试题特点,把握规律,学习方法得当,体现出的学习效果比较明显,也就是有人认为的走了捷径吧。出于各自不同的目的,会有不同的学说,理论懂得多了,运用得当,会大有裨益,但也要避免出现乱花渐欲迷人眼。因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,都需要自己的方法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,对于涉及十几部法律、法规的常识判断部分,早一点着手准备是十分有益的。

 

来源:本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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